12月2日下午,学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在行政楼三会议室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黄强同志主持。
会上,于强同志通报了重庆市教育领域近期发生的严重违纪案件,黄强同志、郭军同志及支部委员殷春兰、宋新硕围绕案件分别从“责、纪、法、德”四个方面开展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结合案例,郭军同志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研判,黄盛蓝同志领学了《监察法》。
黄强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就支部换届事宜、支部对口扶贫工作、《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主题党日工作、期末支部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最后,对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判。
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纷纷表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具有极强的镜鉴作用,要结合典型案例,把工作、思想和自身摆进去,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要认真学习支部安排的自学内容,用党的最新思想和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让政治思想常擦常亮,永不蒙尘。(供稿:机关第一党支部 宋新硕 摄影:宋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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