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保证并不断提高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体制下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真正实现学校由以外延发展为主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的转变。
第二条 本条例监控与保障的对象是教学质量。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质量,系部教学工作水平,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水平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手段是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评估,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以及各种单项评估,即“3+X”教学评估体系。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主要内容由组织机构及监控职能、专家队伍及工作职责、评估内容及操作程序、信息反馈及整改建设、教学评估实效保障措施五个要素构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控职能
第五条 系部教学质量管理及整改办公室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领导机构。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领导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系部的评教、评管、评学及专项评估工作;
2.协调各教学单位在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
3.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4.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向系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教务运行(科研)办公室是系部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有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职能,同时也负有对教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设的职责,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评估中心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教务运行(科研)办公室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
1.制定系部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
2.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3.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4.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及各项教学评估工作;
5.制定并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6.为系部督导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7.负责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
8.负责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反馈意见;
9.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10.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监控。
第七条 学生办公室是系部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积极配合教务运行办公室及系部教学单位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功能和作用。
学生办公室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
1.参与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系部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情况;
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务运行办公室及时通报情况;
4.加强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第三章督导体系及其职责
第八条 建立教学督导体系,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督。
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是: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强、教育理论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学校享有较高威望的退休或在职教师。
督导组职责:
1.根据所在专业组的分工,深入课堂听课,并对听课对象作出综合等级评定和评语;
2.参加教务运行办公室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
3.参加系部组织的各项教学调研活动,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