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 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组织
为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赛事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长:郭光亮
副组长:粟俊江、贾小波
成员:史明艳、王建中、谢艳、周勇、马力、颜冀军、李培德、杜丹、陈雁、王军杰、连伟利
三、参赛内容
(一)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该项赛事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 1。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红船精神”,发扬“红岩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 2。
(三)职教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 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 3。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团队根据各赛道规则,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对已经获得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本次大赛。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五、比赛赛制
(一)大赛分为初赛网评、复赛路演和决赛答辩三个阶段。决赛答辩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担任评委,赛道决赛答辩前十名的项目团队将获得市级比赛推荐资格。
(二)根据大赛要求和历年参赛情况,各系(部) 推荐参赛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各系总人数的 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5 月 6 日至 5 月 18 日)
1. 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 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 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参赛要求提交资料;
2. 以系部为单位将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 4)、参赛项目电子档案和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报学工部曾凡娇老师处。电子档案材料含项目计划书一份和 10 分钟的答辩材料 PPT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联系人:曾凡娇
邮箱:402172290@qq.com 联系电话:15882039536 注: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文件夹命名:第五届“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二级文件夹命名为: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文件夹内容包括项目计划书、汇 报 PPT 及其他佐证材料。
3. 为增加学院师生的参赛动力,激发学院师生的参赛热情,拓展学院师生的参赛思维,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协调配合,拟于 5 月 11 日—12 日开展本次大赛赛前集中培训。届时将邀请重庆市著名创业指导专家或导师到校为已申报或意向申报项目的师生进行有关赛事规则解读、项目计划书撰写、路演 PPT 制作,路演演讲思维与仪态等方面的培训。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初赛网评阶段(5 月 18 日—21 日)
采用网上初评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最终产生 15 个参赛项目进入复赛路演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复赛路演阶段(5 月 27 日—28 日)
根据各参赛团队的路演汇报情况遴选出 10 个参赛项目进入最终的决赛答辩阶段。
(四)决赛答辩阶段(6 月 6 日—7 日)
现场答辩:院级前 10 名参赛团队进行现场答辩,每组团队优选 1-2 名队员汇报参赛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市赛要求。
七、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一)网络初评阶段
申报材料:80%PPT汇报材料:20%
(二)复赛路演阶段(取网络初评前 15 名)
申报材料:50%现场汇报:50%
(三)决赛答辩阶段(取复赛路演前 10 名)
项目汇报:50%回答评委提问:50%
八、选拔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3名、优秀奖2名。
九、大赛分工
(一)学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参赛事宜,负责组织专家完成院内评审,负责材料的报送。
(二)教务处、团委协助学工部完成初赛网评、复赛路演、决赛答辩等工作,负责推选指导教师,共同研究、策划、打造参赛项目。
(三)各教学系(部)组织好在校生、毕业生及时完成网 上报名,积极联系、推荐已毕业的优秀学生和在建的一些创业项目,整合资源,组建参赛团队,多渠道参赛。
十、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团队,为本次竞赛活动提供条件和支持,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团结协作,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挖掘、培育和打造参赛项目,积极动员及组织毕业五年内学生组队参赛,支持跨部门、跨专业、跨行业等合作参赛,确保学生参赛面、参赛数量、参赛质量。
(三)积极备战,争创佳绩。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一)竞赛院内奖励标准按照我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相应绩效方案执行。
(二)重庆赛区竞赛中获奖并入选全国决赛作品参赛团队,将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并组织参加全国决赛。
附件:
1. 高教主赛道方案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方案
3. 职教赛道方案
4.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 年中国“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 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 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 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6年3 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6 年3月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 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附件 2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红船精神”,发扬“红岩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2019 年 5 月)
大赛组委会拟于5 月举办 2019 年重庆市“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活动报名(2019 年 4—8 月)
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 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三)组织实施(2019 年 4—9 月)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四)总结表彰(2019 年 9—10 月)
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 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 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 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 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 内容。
附件 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 年(2014 年3 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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