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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

作者:文管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30 19:18:00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重庆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学院日常管理,提倡勤俭节约作风,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不合理开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经费管理

(一)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执行。年度预算是指导学开展经济活动的总纲,具有强制约束力,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预算未安排,但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二)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强化节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禁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出现虚列项目、铺张浪费等行为。各种事项报销应按规定提供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票据,且必须与业务事项内容相一致。

(三)严格工资外收入的发放。教职工参加学院正常的工作会议、学术活动原则上不发放酬金。严禁领导干部工作日期间履行正常工作职责额外领取津贴、补贴、奖金等报酬。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本二级单位或本项目、课题组人员,涉及科研课题研究的按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严格劳务费管理与发放。各二级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劳务费,费用有预算范围,且按限额标准以内支出。劳务费实行审批制度,按经费来源渠道,发放劳务费必须按规定填写劳务费申报表并按程序报批。各二级单位不得以重复工作或设置多余评审环节滥发劳务费。劳务费报销严格按学院劳务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加强差旅费管理。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不得超范围和超标准执行;主城内出差除统一安排外,原则上回家住宿。租车或者乘用公务车出差的原则上不再报销包干的出差地交通费。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六)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加强会议培训的审批和管理,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活动和会议原则上使用学院的自有设备和人员,原则上不外包服务(含摄影摄像、音响租赁等);校内会务除正常饮水外,原则上不得提供纸、笔、文件袋等。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原则上购买的书籍、期刊等应办理图书入账手续,领用的必须有领用人签字手续;购买用于赠送的图书、期刊等需有相应审批方案和领用人签字手续。

二、加强物资采购、维护和管理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切实维护学校利益的前提下,选购满足使用要求、性价比高的物资设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采购效率。应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二)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现有资产需更新的,须按规定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三) 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或学校制定的资产配置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办公家具的配置应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环保的原则,不得配备高档家具。

(四)尝试对租车、会议定点宾馆、印刷服务、办公用品等学院经常化使用商品和服务事项,采取集中招标采购供应商。

(五)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验收领用制度和手续,领用人需本人签字。针对U盘、移动硬盘、便携扩音器(俗称小蜜蜂)、桶装水饮水泵、烧水壶等使用价值较长的物品应建立以旧换新制度并完备手续。

(六)健全资产保管和维护。各占有、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检测、校验、修缮,保证国有资产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维修费、加油费,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购买保险等。驾驶员出车里程数补贴应据实进行核定后补贴。

(二)公务车油耗和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定期分析车辆燃油节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

(三)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在安全保障前提下应当继续使用。

(四)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须封存停放。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加强资源节约。

(一)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杜绝浪费行为。新增灯具、马桶、设备等原则上应具在电耗、水耗等能耗上节约功能。

(二)办公场所内饮水尽可能使用直饮水机;使用桶装水的,每桶规格不低于18.9升;原则上瓶装矿泉水只能用于接待和会务,且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三)节约办公耗材,提倡循环利用。提倡电子化传阅、审改,提倡双面打印,避免纸张浪费。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节约使用打印纸、签字笔和纸杯等耗材。签字笔等原则上应采用更换笔芯方式延续使用。

(四)打印机使用的打印鼓应使用加墨粉方式,不得直接更换新鼓,确因损坏,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可以更换。

(五) 压缩纸质报刊订阅数量,严控纸质报刊订阅范围。各二级单位行政资料费限订党报、党刊及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报刊。

(六)广告宣传展板等用品本着美观大方、节约、重复利用的目的进行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广告宣传等用品费用。

(七)数字化校园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分步建设实施和统一运维保障,各软件均应开放数据接口,实现数据标准化对接,防止重复建设,防止形成孤岛,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各二级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纳入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处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各二级单位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健全完善制度。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部门预算及执行信息。

(三)严格考核问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考核等相结合。对违反本通知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实行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