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05号)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为使全院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学院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现将《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0)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
年度报告(2020)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下简称质量年报),为使全院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学院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发展观,对2018-2019学年度办学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认真反思,切实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具体任务及分工
1.“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
根据“《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年度报告(2020)》建议目录及分工”(附件1),各负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系统总结,撰写报告时文字简洁凝练、重点突出,强化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适当加入照片、表格、示意图等,提供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2. 附件表格的填写
完成“重庆市高职(专科)院校2019年标志性成果统计表”、“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和“落实政策表”七个表格的填写,任务分工详见下表及附件2。各责任单位在填写时务必仔细阅读附件2中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指标内涵说明,保证数据填写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表1 | 计分卡 | 招就处 |
表2 | 学生反馈表 | 学工部 |
表3 | 资源表 | 教务处、组织人事处 |
表4 | 国际影响表 | 继续教育部 |
表5 | 服务贡献表 | 科研处、招就处、继续教育部 |
表6 | 落实政策表 | 财务处 |
表7 | 重庆市高职(专科)院校2019年标志性成果统计表 | 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各系部 |
特别注意:相关数据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除特别说明外,相关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8月31日。(详见“填写说明”)
3. “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的撰写。
《企业年报》分工——财经系
请各负责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上午12:00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至教务处师资质量科进行汇总、完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5624414@qq.com.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事关学院办学效益、可持续发展,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一次性通过。
2.认真落实。相关负责人要认真领会《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等材料,学习借鉴高职高专网示范高职院校的经验(网址:https://www.tech.net.cn/column_rcpy/index.aspx),在规定时间之前高质量完成任务。
3.通力合作。相关部门务必精诚团结,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年度报告(2020)建议目录及分工
2.质量年度报告(2020)表格分工及填写说明
附件1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年度报告(2020)建议目录及分工
要求:院校质量年报重点展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有效举措,形成中央决策部署在高职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等的具体做法。
建议写作框架(一级目录不可变,各牵头部门可自行设计二级目录,各小点内容必须图文并茂、付典型案例) | 负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前言(学院简介) | 党政办 |
|
一、学生成长与发展(不可变) | 学工部汇总 |
|
(一)就业质量 | 招就处 | 各系部 |
1.招生情况与就业质量(典型案例) | ||
2.提升就业质量举措(典型案例) | ||
3.毕业生评价(典型案例) | ||
(二)在校体验 | 学生处、团委 | |
1.入学教育(典型案例) | ||
2.学生管理(典型案例) | ||
3.奖助学贷(典型案例) | ||
4.社团活动(典型案例) | ||
(三)素质教育 | 学生处、团委、宣传部、思政基础部 | |
1.思想政治教育(典型案例—课程思政等) | ||
2.身心健康教育(典型案例) | ||
3.工匠精神培育(典型案例) | ||
4.品牌文化:(典型案例:特色项目操舞) | ||
(四)职业发展 |
| |
1.技能大赛(典型案例) | 教务处 | |
2.创新创业(典型案例) | 学生处、团委 | |
3.技能证书(典型案例) | 继教部、各系 | |
二、教育教学改革(不可变) | 教务处汇总 |
|
(一)专业设置 | 教务处 | 各系部 |
1.专业布局 | ||
2.专业调整 | ||
3.专业特色(典型案例) | ||
(二)课程建设 | ||
1.项目化课程重构(典型案例) | ||
2.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典型案例) | ||
3.教学资源库建设(典型案例) | ||
(三)产教融合 | 继教部 | 各系部 |
1.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典型案例) | ||
2.建设二级产业学院(典型案例) | ||
3.探索协同育人机制 (典型案例: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 | ||
(四)教学改革 | 教务处 | 各系部 |
1.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教学诊改) | ||
2.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典型案例) | ||
3.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典型案例) | ||
(五)质量工程 |
|
|
1.举全校之力创建优质高职院校 | 优质办 | 各项目组 |
2.积极服务“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双基地) | 教务处 | 旅游、机电系 |
三、政策保障(不可变) | 人事处汇总 |
|
(一)院校治理 | 党政办 |
|
1.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 | ||
2.推进二级管理(典型案例) | ||
3.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典型案例) | ||
(二)师资保障 | 人事处 | 教务处各系部 |
1.制度建设与保障(典型案例) | ||
2.引培并举,优化结构(典型案例) | ||
3.分类轮训,提升素质(典型案例) | ||
(三)经费保障 | 财务处 | 各系部 |
四、国际合作(不可变) | 继教部汇总 | 各系部 |
(一)中外合作,搭建国际化发展平台 | 继教部 | |
(二)师生交流,促进国际视野人才培养 | ||
五、服务贡献(不可变) | 科研处汇总 | 各系部 |
(一)科研成果与技术服务(典型案例) | 科研处 | |
(二)社会服务与社会培训(典型案例) | 继教部 | |
(三)精准扶贫与对口支援(典型案例) | 财务处 | |
六、面临挑战(不可变) | 教务处汇总 | 各系部 |
(一)1+X证书制度、学分制等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探索 | 教务处 | |
(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需进一步落实 | 教务处 | |
(三)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能力需 进一步增强 | 教务处 | |
(四)国际化办学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 继教部 |
附件2
质量年度报告(2020)表格分工及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1.“计分卡”“学生反馈表”“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和“落实政策表”中的“院校代码”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
2.“院校名称”须填写学校全称。
3.数据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例如,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生师比、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人数、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等。
4.除特别说明外,相关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点为当年8月31日。
5.请注意对照表格中标注的计量单位,网上填报仅填写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若数据为零值,请填“0”;若该指标无数据,则填“—”;若不填写任何信息,则该指标的数据视为缺失,按“—”处理。
表1 计分卡(招生就业处)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
|
| 1 | 就业率 | % |
|
|
2 | 月收入 | 元 |
|
| ||
3 | 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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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母校满意度 | % |
|
| ||
5 | 自主创业比例 | % |
|
| ||
6 | 雇主满意度 | % |
|
| ||
7 | 毕业三年职位晋升比例 | % |
|
|
“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计分卡”系综合衡量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评价工具。
1.毕业生“就业率”的分子为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分母为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包括:受雇全职工作人员、受雇半职工作人员、自主创业就业人员、毕业后入伍人员、毕业后读本科人员。
2.“月收入”指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总和。
3.“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指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认为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比例,分母是本单位调查时理工农医类专业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分子是本单位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认为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人数。
4.“母校满意度”指本校高职毕业生对母校表示满意的比例。
5.“雇主满意度”指录用应届高职毕业生的单位或部门对录用本校学生的满意度评价。
6.“毕业三年职位晋升比例”指本校2015届高职生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比例。分母是本校2015届高职毕业生数,分子是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本校2015届高职毕业生数,此处职位晋升形式可包含:工作职责的增大、管理权限的扩大、专业职称的提升及由此带来的薪资增加。
表2 学生反馈表(学工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一年级 | 二年级 | 备注 | |||
|
| 1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 人 |
|
|
| ||
2 | 教书育人满意度 | — |
|
|
| ||||
(1)课堂育人 | 调研人次 | 人次 |
|
|
| ||||
满意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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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课外育人 | 调研人次 | 人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3 | 课程教学满意度 | — |
|
|
| ||||
(1)思想政治课 | 调研课次 | 课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2)公共基础课(不含思想政治课) | 调研课次 | 课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3)专业课教学 | 调研课次 | 课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4 | 管理和服务工作满意度 | — |
|
|
| ||||
(1)学生工作 | 调研人次 | 人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2)教学管理 | 调研人次 | 人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3)后勤服务 | 调研人次 | 人次 |
|
|
| ||||
满意度 | % |
|
|
| |||||
5 | 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时间 | 人日 |
|
|
| ||||
6 | 学生社团参与度 | — |
|
|
| ||||
(1) | 学生社团数 | 个 |
|
|
| ||||
其中:科技社团数 | 个 |
|
|
| |||||
(2) | 参与各社团的学生人数 | 人 |
|
| 指分别参与不同社团活动的人数,须逐一列出。 | ||||
其中:科技社团学生人数 | 人 |
|
| ||||||
“学生反馈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学生反馈表”系通过高职院校学生的在校体验与反馈来反映学校的立德树人典型成效的评价管理工具。
1.“课堂育人满意度”指学生对于课堂育人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课外育人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展的课堂以外的育人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2.“思想政治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的教材、教师、教学等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公共基础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不含思想政治课)表示满意的比例。“专业课教学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3.“学生工作满意度”指学生对学工部门、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单位开展的学生工作与活动表示满意的比例。“教学管理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在课程设置、实习实践、测评考核等教学管理各个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后勤服务满意度”指学生对于学校食堂、宿舍、洗浴等后勤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基本设施等方面表示满意的比例。若开展了多次满意度调研,则填写满意度的平均值。
4.“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时间”指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时间。
5.“学生社团参与度”指本校高职学生参与过社团活动的比例。其中,“学生社团数”指学校开办的社团总数。“参与各社团的学生人数”指分别参与不同社团活动的人数,应逐一列出。
表3资源表(教务处汇总)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
|
| 1 | 生师比 | — |
| 人事处 | |
2 | 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 | % |
| 人事处 | |||
3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比例 | % |
|
| |||
4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元/生 |
|
| |||
5 | 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 | m2/生 |
|
| |||
6 | 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 | 个/生 |
|
| |||
7 | 地市级以上科技平台数 | 个 |
| 科研处 | |||
8 | 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 | 门 |
|
| |||
其中: | 线上开设课程数 | 门 |
|
| |||
线上课程课均学生数 | 人 |
|
| ||||
学校类别(单选):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院校() 医学院校()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
“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资源表”系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管理评价工具。
1.“生师比”=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
4.“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与在校生总数之比。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科研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5.“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指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总面积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之比。
6.“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总数/在校生数。其中,工位数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数为准。
7.“地市级以上科技平台数”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或其他研发机构等的数量(不含学校自身认定的科技平台)。
8.“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开设的课程总量,按学年填报,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其中,“线上开设课程数”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拥有数字化教学资源,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授课、答疑、讨论以及提交作业和下载课件等基本教学活动的网络课程门数,建有课程网站但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课程,不能计入线上开设课程;“线上课程课均学生数”=选择每门课程的学生累加数/线上开设课程数。
表4国际影响表(继续教育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备注 | |
|
| 1 | 国(境)外人员培训量 | 人日 |
|
| —— |
2 | 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 | 人日 |
|
| —— | ||
3 | 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 | 人日 |
|
| —— | ||
4 | 在国(境)外专业性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 | 人 |
|
| 填报格式:××(姓名)在××(组织名),担任××职务;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5
| 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数 | 个 |
|
| 填报格式:开发××标准被××、××采用(该标准须被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所采用);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课程标准数 | 个 |
|
| ||||
6 | 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 | 项 |
|
| 填报格式:××(姓名)在××(大赛名),获××奖;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
7 | 国(境)外办学点数量 | 个 | (该栏填写2018年及之前设立的所有办学点数) | (该栏填写2019年新设立的办学点数) | 填报格式:××年,在××(国家或地区全称),设立××(办学点全称);须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
“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国际影响表”系反映高职院校国际合作和发挥影响力的管理评价工具。
1.“国(境)外人员培训量”指学校对国(境)外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
2.“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指在校学生服务中国企业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
3.“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指学校专任教师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培训人员、技术服务和研发的时间。
4.“在国(境)外专业性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指在境外团体或国际机构中担任专职或兼职工作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任教师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5.“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数”指学校主持或参与开发与本校重点专业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并得到国(境)外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采用的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6.“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指学校师生在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国(境)外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总个数,包括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技能大赛上所获奖项。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7.“国(境)外办学点数量”指学校在国(境)外设立的实体办学机构的总个数。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表5 服务贡献表(科研处汇总)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 ||
|
| 1 |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毕业生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其中:就业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毕业生就业去向: | — |
| — | 招就处 | ||||
A类:留在当地就业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B类:到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就业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C类:到中小微企业等基层服务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D类:到500强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
| 招就处 | ||||
2 | 技术服务到款额 | 万元 |
| 科研处 |
| |||
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 | 万元 |
| 科研处 | 提供产生经济效益的企业出具的证明,并盖财务章。 | ||||
3 | 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 | 万元 |
| 科研处 |
| |||
4 | 技术交易到款额 | 万元 |
| 科研处 |
| |||
5 | 非学历培训服务 | 人日 |
|
|
继教部 | |||
其中: | 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 人日 |
|
|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 | 人日 |
|
| |||||
退役军人培训服务 | 人日 |
|
| |||||
基层社会服务人员培训服务 | 人日 |
|
| |||||
6 | 非学历培训到款额 | 万元 | 4.5 |
| ||||
主要办学经费来源(单选):省级()地市级() 行业或企业()其他() |
| |||||||
|
| 院校举办方(单选):公办院校()省属公办() 地市属公办() 县区属公办() 国有企业公办()民办院校() |
|
“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服务贡献表”系反映高职院校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的管理评价工具。
1.毕业生就业去向分为四类:
A类是毕业生留在当地(公办学校:如省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省域为“当地”,地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地级市域为“当地”,以此类推;民办学校:以学校所在地为“当地”;如有异地校区则分别统计)就业人数;B类是毕业生去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就业人数(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份;东北老工业基地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3个省份);C类是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服务人数;D类是毕业生到500强企业(指在过去5年曾经是世界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就业人数。各高职院校根据实际分别填写以上四类,各地在本省质量年报中可汇总分析以上四类情况。
2.“技术服务到款额”指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指学校为上述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3.“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指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4.“技术交易到款额”指政府或企业通过技术市场购买院校的专利和技术成果、购买技术转让、委托技术研发等支付到账的费用。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5.“非学历培训服务”是指学校为社会进行的各类非学历性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其中,“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是指学校针对具体技术技能开展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是指学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退役军人培训服务”是指学校开展退役军人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基层社会服务人员培训服务”是指开展家政服务、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基层社会服务人员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各高职院校根据实际分别填写以上四类培训规模,总和不受“非学历培训服务”人日总量约束。
6.“非学历培训到款额”指为社会进行的非学历性培训已到账的收入。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表6 落实政策表(财务处)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
|
| 1 |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 元 |
|
| |
其中: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 | 元 |
|
| ||||
2 | 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 | 人 |
| 人事处 | |||
在岗教职员工总数 | 人 |
| 人事处 | ||||
其中: | 专任教师总数 | 人 |
| 人事处 | |||
专任教师年培训量 | 人日 |
| 教务处 | ||||
3 | 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 | 万元 |
| 教务处 | |||
4 | 年生均校外实训基地实习时间 | 人时 |
| 教务处 | |||
5 | 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 | 元 |
|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 ||||
6 | 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 | 元 |
|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 ||||
7 | 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 | 课时 |
|
| |||
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 | 元 |
|
| ||||
其中: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
“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落实政策表”系通过院校数据反映政府落实国家发展高职教育政策情况的管理评价工具。
1.“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是指“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中的专项经费支出。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2.“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在岗教职员工总数”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和编外聘用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岗位人员总数(不含编外聘用的工勤人员)。“专任教师总数”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专任教师年培训量”指年度内专任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规模。
3.“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指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设备在学校,产权属企业,学校有使用权)的总资产值。按照企业采购原值计算。
4.“年生均校外实训基地实习时间”指上学年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实习、实践)基地(指校企签订合作协议的基地)实习时间,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
5.“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的经费(补贴给学生个人或企业),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是指“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6.“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是指“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7.“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指企业兼职教师当年为学生授课课时总量。“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指每年度用于支付企业兼职教师担任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教师的课时费总金额。兼课教师费用、企业兼职教师授课以外的费用都不能统计在内。其中,“财政专项补贴”是指“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中的财政专项经费。
表7:
重庆市高职(专科)院校2019年标志性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负责,学工部、宣传部、各系部配合)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级别 | 等级 | 成员 | 颁发部门 | 获得时间 | 备注 |
1 | 骨干专业 | 教学成果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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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 20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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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能竞赛 | 教学成果 | 省部级 | 一等奖 |
|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201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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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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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标志性成果指由政府部门、行指委、教指委等部门认定的市级、国家级各类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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