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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作者:文管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04 11:09:03

  为全面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强化监督,不断把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根据《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工作报告系指学院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向市教委提交的书面报告。


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以市教委办公内网公文交换平台上报市教委。


三、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信息清理、更新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不予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布载体的运行、建设情况等

(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三)公开申请提起上诉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处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本制定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


六、本制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