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重青院学〔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任冬梅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
监督电话:18580473804
电子邮箱:1027781889@qq.com
作者:罗巧瑜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15 11:02:28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重青院学〔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任冬梅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
监督电话:185804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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