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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作者:文管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4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优质高职院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单位。学院创建于1954年,秉承“明德笃学、求真强技”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真才实学、朝气蓬勃、忠诚勤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简介详情查询官网(
http://www.cqyu.edu.cn/web/guest/home)。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师等若干名。
    四、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直到招满为止。
    (一)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报考当年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层次人才。
    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具有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等其他学院急需的特殊人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4.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时间从当年的1月1日算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发布简章之日起,直至招聘满所需人员为止。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简历上提及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A&H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参与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联系电话及邮箱:杨飞(023-68315810) 邮箱:
cqyzz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形式另行电话通知。
    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
    (四)体检
    体检在市教委指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开展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聘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六、 招聘人才待遇
    (一) 基本工资和院内绩效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对招聘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者,给予 3 年校内副高待遇保护期。
    (二)学院对招聘人员给付安家费,对夫妻双方均为学院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按夫妻双方职级分别核算。安家费标准如下:
    1.一类:市级以及以上人才,按照上级政策双方协商后,由党委研究决定。
    2.二类: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
    3.三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安家费不低于40万元。
    4.四类: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下职务)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二) 科研启动经费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
    1.一类高层次人才按照上级政策双方协商后,由党委研究决定。
    2.二类高层次人才组建专门工作室,每人提供8-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三类高层次人才每人5-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四类高层次人才每人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三)进修培训
    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
    (四)职称职务评聘
    若在岗位上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职称、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五)配偶安置
    从校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若具有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所需的,根据相关政策随调,如配偶不符合学院调入人员要求,可协商解决其配偶工作问题。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